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9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30日14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陆“新点电子交易买卖平台(海盐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海盐县于城镇文化站2楼开标室(海盐县于城镇于中路64号)。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新点电子交易买卖平台(海盐专区)()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买卖平台(海盐专区)()登录入口上操作。 投标人提供2024年12月23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截图,并就该证明相关联的内容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具体根据浙建建发〔2023〕98号文件执行。 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公司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提供复印件,如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的,打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示)(提供复印件)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审核通过网页截图。(提供复印件)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核检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核检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代替,打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3、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方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